携奢侈品返内地需申报
时间: 2015-09-30浏览次数:6526
「自己买自己用的东西,也要申报徵税么?」近日不少旅客经皇岗海关入境时被查,并反问海关关员。被关员查获其携带奢侈品,包括LV手袋、名表、珠宝等。因入境未申报,结果价值超限、被海关立案处理。
「自己买自己用的东西,也要申报徵税么?」近日不少旅客经皇岗海关入境时被查,并反问海关关员。被关员查获其携带奢侈品,包括LV手袋、名表、珠宝等。因入境未申报,结果价值超限、被海关立案处理。
最贵逾七万人民币
据了解,海关总署54号公告明确规定: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五千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,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;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超过人民币二千元的,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徵税,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,全额徵税。
旅客携带在港购买的HERMES、LV、CHANEL、GUCCI、PRADA等各种名牌手袋,其中一次查到最贵的一个售价达人民币七万多元。
入境未申报将被罚
据悉,近年来旅客购买名牌手袋、名贵手表、金银珠宝等奢侈品带入境的情况明显增多,由于一些旅客对海关监管规定一知半解,导致违规情事屡有发生。皇岗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,名牌手袋价格一般都在人民币五千元以上,如购买入境需向海关申报,并办理徵税等手续,未申报或申报不实要承担法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