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关总署11日宣布,目前已分别出台了支持辽宁、浙江、河南、湖北、重庆、四川、陕西7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5方面25条支持措施,创新海关监管制度,促进贸易便利化。
25条措施主要包括优先推进自贸试验区“互联网+海关”特色服务、率先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、建设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;支持文化对外贸易、跨境电子商务、服务外包、生产性服务业、融资租赁等业务发展;依法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等。